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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籍管理办法
大连 IT产业国际交流协会入会及会籍管理办法(试行)

为加强会员会籍管理,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,促进大连IT产业国际交流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发展,根据协会章程,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。

一、会员入会

1.凡承认大连IT产业国际交流协会章程,按时交纳会费的IT领域的企事业单位、中高等院校及相关服务单位等均可申请参加本协会。

2.入会由申请单位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,向大连IT产业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领取入会申请表和协会章程。

3.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大连IT产业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。

4.协会秘书处接受申请表后应及时审查,并做出决定。

5.协会秘书处对批准入会的单位要及时颁发会员证书,并收取当年会费。

二、会籍管理

1.秘书处设专人管理会籍,建立会员资料库。

2.协会应经常与会员保持联系,了解会员情况,帮助会员解决问题和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意见,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。

3.协会应深入会员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,密切双方关系,每年访问不少于四分之一的会员单位。

4.会费酌情而定。

欢迎会员单位交纳赞助性会费支持协会工作。

会员如有特殊困难,可要求减免会费,向协会提交书面申请,由秘书处报经理事会决定。

5.协会每月不定期向会员寄发工作通讯,通报本会工作和活动情况,报道业界动态,传达政府文件。

6.对协会做出贡献的会员或个人,由部门推荐报秘书处或理事会批准,可视贡献大小可分别给予通报表扬、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。

7.对违反本协会章程和其它规定的会员,由秘书处报请理事会批准,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、停止服务、警告或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。

8.会员如果一年以上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。

9.会员自愿退会应由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退会申请表,经秘书处批准退会。会员退会时应清理完经济和其它未尽事务,由协会秘书处收回会员证,在会员库中注销其资料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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